政府公佈氹仔中央公園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該停車場共設二千七百二十七個公衆車位,其中輕型汽車車位一千三百四十三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車位一千三百八十四個。私家車每小時收費三元,電單車每小時一元。因應居民泊車的實際需要,可變更車位數目。在經營規章公佈後,該停車場可以試用。試用期間普通票暫不收費,月票減收費用。
使用氹仔中央公園停車場的收費方式,輕型汽車和摩托車均設普通票和非專用車位月票。營運實體發出的月票不得超過下述數量:輕型汽車非專用車位月票不得超過停車場向公衆開放此類車位的百分之三十,且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車位是向普通票持有人開放。重型及輕型摩托車非專用車位月票數量不得超過停車場向公衆開放此類車位百分之四十,且至少有百分之六十車位是向普通票持有人開放。
中央公園停車場收費如下:輕型汽車: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收三元;非專用車位月票一千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收一元;非專用車位月票二百元。
該停車場爭取下月試用,七月正式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