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在斑馬線、行人橫道上撞傷行人的嚴重交通意外頻生,造成長者、學生、遊客和嬰兒等多人重傷,社會高度關注。生命無價,在過路設施發生車禍,居民難免擔心,“斑馬線不安全”、“有燈號冇保障”等情緒在蔓延。這是駕駛者抑或行人的錯,還是本澳交通政策、設施和管理的問題,都值得反思。
車撞行人接二連三,是偶發性,抑或互有關連?近期三宗車輛在斑馬線和有燈號的行人橫道撞飛途人意外,地點不同,駕駛者和受害人不相識,當然屬個別偶發事件。但近年本澳道路環境江河日下,人多車多,人車爭路每天上演,雖然意外主因往往是駕駛者或途人違反交通規則,但天天呼籲駕駛者小心駕駛、行人小心橫過馬路外,改善道路環境、改變人車爭路的困局,相信更能主動管好交通、減少事故。
可惜的是,近十年安全通行設施建設乏善足陳,唯一稱道的是多年前在學校周邊過路設施前加了減速壆,但十年來有否檢視交通黑點路口?在危險路段有否規劃人車分隔設施如行人天橋或隧道?寥寥可數。近日的意外現場附近,如提督馬路與鏡湖馬路十字路口、金沙對開的孫逸仙大馬路應建行人天橋或隧道,這是社會的聲音,卻石沉大海。十年交通過路設施依舊,教人不能理解。
另一依舊是,斑馬線太密太濫,一條路五十米竟有三條斑馬線,且部分設置不適當,不少就設於彎位,坊間嘖有煩言。斑馬線多是否更能保障行人?答案是否定的。從駕駛者角度看,開車如玩越野賽,剛加油又煞停,想開行又一個行人飆出來,令駕駛者疲於應付,最終毒化駕駛環境,更弱化斑馬線讓人的意識,形成如今人車爭路的亂局。
人車分隔,管控好人車的路權,必須規劃好道路設施,尤其本澳道路狹窄,設計時更應細化,真正發揮保障行人的作用,而不是在地面髹上斑馬線便了事。居民生活每天都要出門,為官者應以民為念,多巡查檢視全澳的交通設施,收集各區社團和街坊的意見,切實改善道路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