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最低工資日前於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議題雖探討多時,但涉及僱員權益及工資問題,勞資雙方依舊未能達成共識。
最低工資起源於十九世紀九十年代的新西蘭和澳洲,原意為遏止血汗勞工問題,當時政策只涵蓋某些行業。時至今日,全球超過九成國家已推行最低工資。儘管廣泛採納,最低工資議題一直飽受爭議,社會各界對其利弊意見不一。
贊成者相信可防止工資過低,提升僱員生活水平,紓緩貧窮,改善收入不均,鼓舞僱員士氣,提升企業效率;反對者則認為政策會增加失業人數(尤其低技能工人),加重僱員成本,加劇貧窮和損害企業利益,代價反而更高。
本澳於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對物業管理行業的清潔及保安員實施最低工資,當時兩工種最低時薪三十元、日薪二百四十元、月薪為六千二百四十元。至今年九月一日,兩工種最低工資將分別調升至卅二元、二百五十六元及六千六百五十六元。
據政府初步評估意見,以最低時薪卅二元計算,受惠全面最低工資的僱員有二萬六千五百人,本地僱員有三千五百人,其餘為外僱,受影響最大的行業分別是製造業、飲食、批發及零售、酒店業等。雖然以外僱佔比較多,但受惠的僱員佔總就業人口約百分之七,適當提升工資有助吸引僱員。近年由於內地實施最低工資,加上人民幣匯率等因素,鄰近省市的外僱不太願意來澳工作,企業祇能吸引較遠省市的僱員。
當前社會有意見認為,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可能會有影響。現時企業普遍每年按通脹調薪,若實施最低工資,部分僱主或只等待法律有新要求時才調整。
作為良心企業,有盈利的企業都願意與員工分享經濟成果;若經濟不景氣,僱員共度時艱也合理。過去多次經濟調整期,反映本地企業的社會責任、僱員亦與企業共同進退,因此相關憂慮似乎問題不大。總括而言,僱主和僱員應將心比己,才可推動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