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已於去年十一月一日正式生效,同時,勞工局於今年一月一日開始負責審批計劃生效後補貼的申請及發放工作,故符合現行規定的殘疾僱員,可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向勞工局申領前一季度的收入補貼。
為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有關法規的實施及具體操作情況,勞工局已於去年十一及十二月分別為本澳復康機構及會員、商會、企業僱主及社會公眾舉辦了四場《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介紹會。會上勞工局透過範例解說及即場答問環節,簡明地講解有關制定法規的目的、申請條件、補貼金額的計算及發放,以及相關申請手續等內容。參與者普遍關注相關法律的程序及申請流程,並就補貼金額的計算方式、申請和遞交手續及申請資格等具體情況踴躍發表意見。
如想了解更多有關《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行政法規的資訊,可瀏覽相關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或致電二八七○ · ○二七七及六六三二 · 九三二九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