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長黃志雄回覆議員梁孫旭書面質詢促請跟進內地涉澳招聘訊息時表示,勞工局持續關注網絡或社交平台發佈涉及本澳的就業資訊和招聘廣告,並已提醒職業介紹所須向服務使用者提供真實的就業資訊。倘發現未持有有效的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卻在本澳從事職業介紹所業務,勞工局會依職權跟進,一旦證實存有違法行為,必定會依法處罰。
黃志雄回覆稱,《職業介紹所業務法》已明確禁止職業介紹所提供或發佈虛假的就業資訊,並規定職業介紹所在刊登及發佈的就業服務廣告或資訊中,必須載明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編號及營業場所名稱。
線上線下宣防騙
司法警察局亦持續關注不法分子透過網上虛假招聘的情況,倘存有犯罪跡象,會作出跟進調查,或要求網站、討論區負責人移除相關虛假帖文。警方還會持續透過線上線下宣傳呼籲公眾提防招聘騙局,以預防和遏止相關罪案發生。
此外,勞工局網站www.dsal.gov.mo設置職業介紹所專題網頁,當中載明獲發職業介紹所業務准照名單,以及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的持有人名單等資訊。倘僱主或求職者擬透過職業介紹所招募僱員或進行職業介紹,應當光顧持有有效准照的職業介紹所。
另一方面,勞工局持續與中資(澳門)職業介紹所協會保持緊密聯繫和溝通,以防止因虛假招聘或不實就業資訊,導致求職者或其他服務使用者利益受損的事情發生。局方亦會持續透過不同渠道及方式進行普法宣導工作,藉此更好地保障服務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另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覆表示,當僱主或職業介紹所申請非本地居民成為外地僱員時,治安警察局會進行初審,包括查核過往是否存有刑事違法記錄等情況,以及排除不符合申請成為外地僱員的個案。對於“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倘不符合相關規定,治安警察局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