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廿八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的公告》,明確對自澳門入境內地,年滿十八周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一萬二千元以內(含一萬二千元)的予以免稅放行。同時,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一萬五千元以內(含一萬五千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一線合規”免稅放行
自七月一日起,政策在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 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六個口岸實施。自昨日起,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橫琴“一線”口岸除外)。那麼, 橫琴深合區“一線”、“二線”到底執行甚麼樣的免稅額度政策呢?
“一線”免稅額度。根據《公告》第二條:“從澳門經‘一線’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時,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按現行規定執行”。“現行規定”就是《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二○二四 】二號)第一條提出的:“對經‘一線’進入合作區的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且符合有關管理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的外,海關予以免稅放行”。也就是說,“一線”攜帶個人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的數量範圍內均可免稅放行,沒有一萬二千元的免稅額度限制,也沒有區分居民旅客及非居民旅客,意味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經橫琴口岸可以攜帶超過一萬二千元的免稅商品進入深合區。
“二線”免稅額度。按照《公告》內容,合作區“二線”免稅額度已由原來的八千元提高至一萬二千元,昨起居民旅客攜帶不超過一萬二千元(含一萬二千元)的免稅商品,海關將予以放行。
此次政策的順利實施,標誌着“一線”依然不受一萬二千元免稅額度的限制,同時“二線”免稅額度大幅提升,必將為琴澳旅遊及商貿消費產業一體化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