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宣佈,因應台灣地區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修改第47/A/SS/2021號公告,自本月十四日零時起,所有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台灣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七天自我健康管理。自我健康管理期間人士的澳門健康碼會轉為黃色。所有持黃色和紅色健康碼人士不允許進入各酒店、購物商場、政府部門、出入境大樓、各醫療機構和餐廳(尤其可容納達四百人)等機構和場所。醫療機構僅能在適當安排下方可讓持黃色和紅色健康碼人士進入。若在自我健康管理首七天期間離境,須得到目的地當局許可。
此項措施不適用於已入境但未完成醫學觀察的人士。另外,登機時須持有核酸陰性結果證明,也由現時的七天內縮短至七十二小時內。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逾八萬人接種疫苗
應變協調中心另公佈,截至昨日下午四時,本澳累計已接種新冠疫苗劑數為十二萬六千一百四十一劑,已接種人數共八萬一千五百二十九人,其中已接種一劑的有三萬六千七百三十五人,已完成接種兩劑的有四萬四千七百九十四人。
另外,在過去廿四小時,衛生局接獲十七宗不良事件通報,全部爲輕微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