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實施新措施 外國人禁來澳
台港入境須隔離兩周
行政長官賀一誠昨日宣佈,澳門特區政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頒佈批示,自今日零時起,禁止所有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的內地、香港及台灣居民入境本澳。全部外國人亦禁止入境。由台港入境者均需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包括本澳居民。
兩周內在外國禁入
賀一誠昨日上午十時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公佈新出入境措施。表示特區政府前日接到香港特區政府通知將實施一系列新入境措施,澳門特區政府亦作出相應措施配合。
批示還命令停止澳門國際機場的轉機服務。與過往一樣,該批示規定基於公共利益考慮,衛生局可以豁免特定人士遵守禁止入境的措施。
賀一誠指出,結合之前頒佈的第72/2020號及第7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從本月二十五日起,所有外國人及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的內地、香港、台灣居民,禁止入境本澳。衛生局昨日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發出公告,自今日零時起,所有入境前十四天內到過香港、台灣的人士,須在衛生當局指定的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高發地區措施維持
賀一誠結合本澳系列入境措施和規定,介紹今日起本澳的入境及醫學觀察或檢查措施。指出澳門居民可以入境,但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外國、香港、台灣者,入境後要接受十四天在指定地點醫學觀察。外國人禁止入境。
內地、香港、台灣居民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禁止入境。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香港、台灣可以入境,但入境後要接受十四天在指定地點醫學觀察。入境前十四天內未到過外國、香港、台灣者可以入境,但如來自新冠肺炎高發地區,入境後須接受醫學檢查。
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湖北省的非澳門居民,或曾經到過內地的外僱,在取得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生證明後方可入境。
聯防聯控虛報難瞞
香港入境新措施將持續十四日,被問及澳門新入境措施有否有期限?賀一誠稱,批示不設期限,會視疫情發展。當高峰過後會發出新的批示取消是次入境批示。
賀一誠表示, 若有香港居民由香港經內地再入境本澳,需要隔離十四日。強調與內地有聯防聯控機制,呼籲旅客要如實申報出入境記錄,虛報者最高可處六個月徒刑。
為何較香港延遲一天公佈新的入境管制措施,是否兩地政府溝通有困難?賀一誠表示,港澳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前日已收到港府通知即將實行的措施,但當日例行記者會時未把消息通知衛生局長,故局長才說未收到通知。
謝港協助學生返澳
賀一誠感謝香港支援本澳學生經香港回澳。由於香港是今日凌晨起才實施新入境措施,經評估昨日舉行記者會公佈仍可與香港同步執行新入境措施。而且需與港府協調,容許已登記的六百八十名海外留學生回澳。澳門留學生是在香港禁區完成手續,等於沒有入境香港就回到澳門。香港一直協助澳門留學生乘專車回澳,非簡單一個電話,需經兩地政府反覆溝通才能完成。
他又呼籲返澳學生一定要坦誠告知有沒有發燒或者咳嗽,以便另行安排車輛接載,避免感染其他學生。強調政府一定會提供協助和治療,不要隱瞞病情。能否安排接載四月一日後擬經香港返澳的學生,賀稱要花很多時間處理,現時不能有任何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