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訊:財政局提醒納稅人,二○一九年地租(土地批給租金)最後之繳納期限至五月三十一日止,為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之過期利息和罰款,財政局呼籲倘仍未繳納上述地租之納稅人,請盡快利用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地租,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或位於南灣大馬路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繳交。
稅務諮詢中心電話:二八三三 · 六八八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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