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賓女外僱早前涉拾獲他人的電子“消費卡”據為己有並使用,治安警調查後,上月底拘捕涉案女子,有人供認犯案。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不慎遺失其兒子的“消費卡”,在查詢“消費卡”餘額時發現疑遭不知名人士拾獲並消費一百六十多澳門元。
治安警調查後,鎖定一名犯案者。上月二十六日,警員在一住宅大廈大堂截獲一名四十餘歲涉案菲律賓女外僱。
經查問,菲律賓女外僱供認在高士德馬路拾獲男事主的“消費卡”,並使用“消費卡”購買麵包及兩條短褲,隨後便將“消費卡”棄在大型垃圾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