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五月十日起接受網上登記,使用期由六月一日起至明年二月廿八日。每名合資格居民將獲發八千元(澳門元,下同)電子消費優惠,包括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立減額。啟動金每日使用上限為三百元,立減額每日使用上限為一百元。是次電消計劃允許用於繳交水、電、電訊等服務費。
使用至明年二月
行政會完成討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昨日下午三時二十分於政府總部多功能會議廳介紹草案內容,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生效。隨後,三個部門下午四時舉行聯合新聞發佈會,公佈電消計劃登記、領取及使用詳情。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長戴建業、處長劉傑麟,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劉杏娟、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社會工作局社會援助處長林舜華等出席。
戴建業表示,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五月十日起至明年一月十三日接受網上登記。成功登記的居民最快可於五月廿三日起領取,領取期至明年一月十七日。優惠使用期由六月一日至明年二月廿八日,較去年延長了兩個月。經聽取社會意見後,是次電消計劃優化了使用範圍,允許用於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讓居民按需要自主應用及選擇,不可使用範圍與去年相同。
移轉優惠須授權
戴建業稱,啟動金每日使用上限為三百元,立減額每日使用上限為一百元,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當啟動金用完,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便可繼續享受七五折的立減優惠。需要注意的是,居民自行充值後,立減額仍維持每日使用上限一百元,直至用完為止。如以移動支付領取並獲得移轉,則立減額每日可用上限為一百元乘以共持有的優惠份數。
五月十日上午九時起,居民可到金管局網頁登記,選擇實名認證的“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領取電消優惠。如同去年,居民若選擇“移動支付”方式,需先向金融機構開通實名認證帳戶。登記時可選擇將優惠存入本人指定的實名帳戶或移轉至他人的實名帳戶。未成年人的優惠可轉移到父、母或監護人的移動支付帳戶,年滿十二歲的未成年人如已開通實名帳戶,可登記本人帳戶享受優惠。移轉優惠及未成年人登記後,需到金融機構提交授權文件及身份證等文件作身份確認。
需要可補領新卡
居民今年若想繼續使用去年的移動支付工具,無論是本人或獲移轉的優惠,均可透過簡便步驟快速完成登記,獲移轉的優惠登記後亦無需提交身份確認文件。如有移轉人希望更改領取方式或工具,則需移轉人先行登記。
如居民今年選擇續用或轉用“消費卡”領取,且仍持有效的“消費卡”,登記時在輸入個人資料後,可直接選擇“去年消費卡”。如已遺失“消費卡”或為“消費卡”辦理了自動充值,或以他人名義辦理記名服務,可登記補領新卡。遺失“消費卡”的居民於登記補領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如從未領取消費卡可登記領取新卡。新生嬰兒可於辦理身份證時,一併申請領取新卡。補領及新領消費卡可親身或委託他人代領,手續與去年相若。
衆多地點助登記
為方便居民,經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轄下的三個服務點提供自助網上登記。參與計劃的金融機構合共九十個服務點以及大西洋銀行中華廣場分行,可協助居民即場網上登記。
長者、殘疾等有需要人士,倘需要協助申領,可前往社工局轄下的四個社會工作中心及一個社會工作中心分站,以及廿九間家庭及社區服務中心,由工作人員協助辦理登記。此外,社工局亦協調廿九間長者及康復院舍、七個家居照護服務隊、七十五間長者及康復日間服務中心/社團協助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