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賀一誠在首份施政報告提到,鑒於疫情對中小企業衝擊和影響較大,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力度予以扶持。並配合商界研究設立中小企業風險基金,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施政報告得到工商界的廣泛支持和認同,提出研究設立風險基金,引來企業間務實的討論。
守護者無法兜底
早於今年三月,中總會長馬有禮一行拜會行政長官並就施政報告提出九點意見,其中第二條便提到設立中小企風險基金,快速扶助中小企,並由政府、金融機構及中小企業三方共商共建。風險基金的設立能為日後再遇到不可抗力的突發事件時,透過預設機制,能立即啟動基金,為中小企提供直接、務實的紓困措施。澳門在不到三年時間,分別經歷“天鴿”及“山竹”兩次風災蹂躪以及新冠肺炎肆虐,雖然每次特區政府都充當最後守護者的角色,為受災企業提供及時和有力支援,但仍難真正做到滴水不漏,或者花無百日紅,是否每次政府都有足夠的財力協助企業度過難關?正如賀一誠早前在記者會上提到,政府會盡力扶助中小企,但希望社會同時思考,做生意一定會有風險,政府不能為企業“兜底”。與其花精力去估算下一次黑天鵝來臨,不如建立一套帶有韌性的防禦機制,為脆弱的中小企業賦能反脆弱性。
官銀企各司其職
建議風險基金是一套長效的機制,需要政府、金融機構以及中小企業三方的共同參與,各司所職。政府可作為制度實施的監管者及啟動資金的支撐者,金融機構則通過資金的有效管理及增值,透過預設的啟動或理賠機制,能迅速將應急資金送達受影響的企業。企業作為最終的受惠者,在整個機制中起關鍵作用,因此選擇參與的企業應該履行供款保障的責任。
這次政府公佈系列抗疫救援措施,很多與企業及納稅人履行的義務掛鉤,比如按企業實際申報職業稅員工的數目來決定援助金額,此舉意義在於帶出企業必須履行法定的義務和責任。如果經歷前述三次災害而仍存活的企業,一定會理解到風險及危機管理的重要性,而不是期待假使有一天災害重臨,政府會再次伸出慷慨援手。放在宏觀經濟角度看,經濟結構單一存在極大的風險,這次疫情已表露無遺;在微觀層面,單一的企業面對突如其來的環境轉變同樣具有脆弱性,中小企業整個群體卻能在不斷受壓中通過汰弱留強孕育出韌性,古語有云“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狂沙始到金。”澳門的中小企必定能自強不息,早日走出困境,迎接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