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今日起生效,法律規範獸醫的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並對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制訂准入及監管制度。法律生效後,所有有意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均須有“
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取得註冊證後方可執業,相關四類場所須持有場所准照方可營業。此外,法律設有過渡性規定,讓業界有足夠時間適應新法實施後的行業生態轉變。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去年三月廿九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今日起正式生效。透過建立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制度,提升本澳動物衛生水平及整體獸醫服務質素,既可充分配合《動物保護法》全面實施,也可促進本澳的衛生條件與國際慣例相接軌。對本澳經營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的行業,設定市場准入門檻並完善監管制度,亦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及推進相關行業健康發展。
獸醫專業委員會於去年七月起正式運作,已先後制訂《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等規範,並就有關藥物清單、業務指引及場所設置的技術要件等提供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