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二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五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廣東省中山市沙溪鎮時代傾城小區、大涌鎮昊億製衣廠廠房、大涌鎮樟樹仔大街(樟樹仔六巷至八巷間)兩旁建築物,深圳市福田區園嶺街道百花七路二號、香蜜湖街道金眾街二十三號金眾小區三十六棟、福田街道福田南路七號皇御苑九棟、沙頭街道濱河大道九○○一號新洲大廈A棟、福保街道桂花路十一號帝港海灣豪園D座,南山區南山街道南園村正五坊第十七號、桃源街道歐陸經典花園二棟二單元。
另外,自二○二二年三月十四日凌晨一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天津市西青區西營門街趙苑西里八號樓、王頂堤家園一號樓、十七號樓,西青區精武鎮金牛花園十一號樓,津南區雙港鎮欣桃園二十一號樓一門 ;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中山門街道萬達小區二號樓,碑林區文藝路街道林雁社區金都大廈、長安路街道朱北社區大學東路二道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