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上海市的疫情變化,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決定自昨日下午六時起,取消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上海浦東新區之祝橋鎮、周浦鎮、張江鎮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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