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明局訊:《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已於今年七月推出,最後領取期限為本月十四日。於消費補貼領取期限內申領、續期或更換身份證且不持有第一期電子消費卡的市民,為確保於本月十四日或之前獲發居民身份證以領取第二期電子消費卡,最遲須於本月七日遞交所需文件及完成辦理手續,並須繳交倘有的加快辦證費用。
如需由他人代領,代領方式可參照消費補貼計劃專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zh_TW/reg_info.jsp)。
此外,受居留許可限制持逾期的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即使已持有電子消費卡,其仍須於領取期限內辦理身份證續期申請並取得新身份證後,方可於十二月十四日或之前到經濟局的指定地點加值其電子消費卡。如有疑問,可致電身份證明局(電話:二八三七 · ○七七七或二八三七 · ○八八八),或電郵至info@dsi.gov.mo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