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訊:為支持及鼓勵殘疾人士投身社會工作,《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已於去年十一月一日生效,至今年八月底,累計收到四十六份申請,其中四十四個個案符合發放津貼的要求並獲批准。今年第三季工作收入補貼即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符合資格的殘疾僱員可於期限內向勞工事務局作出申請。
凡持有由社工局發出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澳門居民,並符合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少於一百二十八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小時最低工資金額三十二澳門元乘以當月實際提供工作時數而計算的金額;或符合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等於或多於一百二十八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月最低工資金額六千六百五十六澳門元,均可申請。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殘疾僱員,申請有關補貼時需向勞工事務局一併遞交澳門身份證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及由殘疾僱員和僱主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格,以及載有銀行帳號及持有人資料的存摺或月結單版面的副本(僅限首次申請或更新時遞交);倘殘疾僱員在所申請的季度內,曾轉換僱主或為多於一個僱主工作,則申請表須分別經各僱主填寫及簽署。
市民除可在勞工局、社工局各辦事處及社會保障基金索取申請表格外,還可於勞工局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下載表格,並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可遞交至勞工局各辦事處。如有查詢,可瀏覽www.dsal.gov.mo或致電二八七○ · ○二七七及六六三二 · 九三二九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