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日政府宣佈兩周內曾到內地及台灣地區以外的國家地區者,入境醫學觀察增至二十一天後,特區公報昨刊登兩項行政長官批示,自今日凌晨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二十一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以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本澳傳播。
公共利益可豁免
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衛生當局可豁免相關人士遵守有關的措施。
行政長官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頒佈了第二四一號批示及第二四二號批示。上述主要是第二四一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內容。
至於第二四二號行政長官批示,同樣關乎疫情防控:自今日凌晨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二十一天在內地逗留,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劃一廿一天堵漏
該兩批示都是現行的入境管控措施的“加辣”版。今年三月廿五日起,本澳已禁止所有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的內地、香港及台灣居民入境本澳。全部外國人亦禁止入境。至第三季疫情相對緩和,當局允許與本澳有密切關係的外籍人士,之前在內地逗留滿十四天,經申請獲批後可入境。
上述相關期限與新的醫觀日期統一為廿一天,避免日程不一以致防疫漏洞。日前疫情應變協調中心亦表示,當局已與珠海有關方面協商,若香港入境珠海不足廿一天者,其健康碼不會顯示為綠碼,即不能入境澳門。
有人怨延隔離期
鑑於國際疫情越趨嚴峻,本澳前晚宣佈延長入境隔離期,正在本澳接受醫觀者亦要補足至廿一天。有正在本澳隔離的香港居民昨早致電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認為,應有專門機制及時處理終止隔離回港的要求;亦有曾赴香港正在澳隔離的澳門居民反映,當局突然延長隔離期,他未有準備足夠藥物,亦未能及時補交申請社屋的文件。
澄清十五工作天
衛生局回應時表示,一直有處理終止隔離回港的申請,一般可在當天或翌日處理。對於有居民稱曾致電應變協調中心熱線查詢申請終止醫學觀察,但獲回覆須十五個工作天。衛生局認為可能是溝通上有誤會,澄清十五個工作天是指處理外籍人士申請豁免由內地入境限制的時間,並非處理終止醫學觀察的申請處理時間。
設專線接聽查詢
衛生局表示,因應部分人士對隔離醫學觀察政策有疑問,當局昨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運作專線電話二八五六 · 一一二二,安排更多人手回答相關措施的查詢,每日早上九時至傍晚六時接聽查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