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電單車橫泊問題,當局近月陸續在橫泊問題較嚴重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12a”、俗稱“直泊”或“禁橫泊”的輔助標誌,並加強執法,冀遏止電單車橫泊亂象。然而,電單車位奇缺,電單車橫泊、亂泊問題依然嚴重,當局有何新招應對?
電單車橫泊問題已久,當局執法標準亦有差異,習非成是,橫泊一度被認為“理所當然”。橫泊電單車往往導致別的電單車無法完全直泊停泊區內,結果佔用部分行車路面,尤其是舊區狹窄街頭,“凸出”的電單車直接影響巴士、貨車等大型車輛通行,引致交通擠塞。
社會一直希望當局能理順電單車泊車區泊車秩序。數年前,當局開始增加電單車咪錶位,並以鐵欄分隔。起初惹來不少反對,質疑會減少泊車區可泊電單車數量、電單車入錶泊車多此一舉等。電單車咪錶位起初少人問津,但隨着社會逐漸接受“泊車有價”,電單車咪錶位使用率已大增。與此同時,當局近年亦陸續在不少電單車泊車區增設鐵欄分隔,相對理順了泊車秩序。
理論上,當局既然已推出“直泊”輔助標誌,對所有泊車區應是一視同仁,但或怯於坊間反彈,遂以“循序漸進”推出,結果守法意識亦變得難以一時“普及”,橫泊問題依然普遍。要解決橫泊問題並非難事,只要在電單車泊車區與行人道之間加設連續護欄,令電單車無法經行人道進入泊車區,橫泊問題已可迎刃而解,何須增設“直泊”輔助標誌及相關法規條文?同時亦減輕執法人員的執法壓力,何樂而不為?
隨着社會急速發展,人多車多,在確保道路暢通大前提下,於路面增加車位近乎不可能。居民亦須明白電單車“點對點”、“門口到門口”的時代已結束。因應區域泊車情況,出行前清晰選擇停泊停車場,抑或公交出行。當局在完善公交的同時,亦應進一步增加完善停車設施,多管齊下,令居民有更多出行選擇,泊車難問題方能有所紓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