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為商業企業或社團。
“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為基金的資助計劃。每次申請獲批後,可獲批給的資助為所購買或更換產品和設備總額的80%,最高資助金額為澳門幣50萬元。為體現公平性並確保資助能讓更多合資格申請對象受惠,每個獲基金批給資助的申請人,自獲批之日起計1年內,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購買或更換能有助改善環境質素、具能源效益或節水的產品和設備而引致的費用 (備註:不包括:安裝工程、保養或維修 ) 。提出購買產品和設備申請前,已經購買該等產品和設備之申請個案,將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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