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今午寬關,但珠海要求高風險崗位人群在崗期間及離崗後十四天內暫不得入境。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解釋,根據本澳實際情況,制訂高風險工作的定義。三類高風險工作人士包括:第一,須直接接觸來自高風險地區和國家的人員及未經消毒的貨物、客貨艙的工作人員(例如須在來自高風險地區和國家飛機客貨艙未消毒前進入工作的人員);第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酒店或其他設施中,須和接受醫學觀察人員及其環境、用品、廢棄物、分泌物、排泄物等接觸的人員;第三,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醫療設施(目前為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中須和患者及其環境、用品、廢棄物、分泌物、排泄物等接觸的人員。
她指,收到大量關於高風險工作崗位的查詢,已透過政府部門和權限主管實體等,通知有關崗位的當事人,並提醒其需要遵守有關規定,倘若沒有收到管理實體的通知,即不屬於高風險工作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