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電消計劃基本沿用去年模式,經科局長戴建業表示,根據金管局資料顯示,去年第四季消費者使用移動支付平均每筆交易為一百○一元,相信維持啟動金和立減額的額度可覆蓋大部分消費習慣。逾兩萬個商業場所適用電消計劃,當中八成七屬中小企,期望透過電消計劃進一步提振經濟,促進消費。
電消計劃效益持續
戴建業表示,政府去年六月推出電消計劃,總共投入五十二點七億元,連同移動支付機構投入的○點九億元疊加優惠,額外帶動廿九億元本地居民消費,故共有八十二點六億元消費金額投入各行各業,約兩萬家商業場所參與。
去年政府投入電消計劃預算,逾六成七中小企業受惠。由此可見,每日投放市場的消費金額均有持續性,整個計劃參與者包括居民、商戶及支付機構,其中三成企業更額外提供優惠,認為效益具有持續性。
首要考慮保障澳人
當局如何判斷商戶不合理抬價?為何沒有擴大使用者範圍,例如外僱?戴建業表示,無論是第一輪或第二輪電消計劃,經科局及消費者委員會均有加強巡查。去年共抽查七千間次商戶,尤其是備受關注的超市、零售商戶的物價,涉及七點八萬項商品,期間存在“標錯價”,但大致未見不合理抬價。使用者方面,坦言第一、第二輪無論消費卡、電消計劃都希望優先保障本澳居民生活及中小企的經營信心,需要平衡,包括從政府可投入的資源來決定。認為維持向澳門居民發放電消優惠計劃來促進經濟才是首要考慮。
與八機構商討優惠
去年有移動支付機構因優惠條款表述不清造成誤會。金管局行政管委會委員劉杏娟表示,目前參與電消計劃的八家金融機構均能配合政府工作,加推配套優惠,以提升拉動效應,刺激居民消費。去年個別機構的優惠條文仍有改善空間,正與八家機構商討配套優惠,希望機構在優惠條文及規則上能夠使用清晰易懂的字眼,讓消費者知道選擇該機構支付工具後能夠獲得哪些配套優惠,當局亦會跟進機構的優惠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