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訊:《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駕照互認”)今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數據,截至本月十五日,全國車管單位已為超過三萬一千四百七十名澳門永久性居民免試換領內地機動車駕駛證。
“駕照互認”生效後,持有效輕型汽車(B類)或以上准駕車型澳門駕駛執照或特別駕駛許可證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年齡在十八周歲以上,符合內地初次申領駕駛證年齡、身體條件,並且無申請駕駛證的限制情形,可前往內地申請免試換領對應的小型汽車(C1)或小型自動檔汽車(C2)類別的內地機動車駕駛證。內地各地級市或直轄市車輛管理所均可辦理申請,具體申請手續各省市有不同安排,可先向各省市查詢資訊或關注當地官方微信或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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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便捷居民獲悉申請的基本資訊和內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資訊,交通事務局設立“駕照互認”專頁(http://www.dsat.gov.mo/cn-mo-drivinglicense/?a_id=2000041 ),提供和轉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