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期至三月卅一日。截至二月廿八日上午九時,尚有逾十一萬台車仍未繳納稅款。在已繳納的十二萬六千多台車輛中,超過八成透過網上繳納。
納稅前先清罰款
今年起,本澳銀行及郵電局取消代徵收行車稅服務,交通事務局建議車主優先選用網上方式繳納行車稅,包括局方電子繳費網頁(https://epay.dsat.gov.mo)、“交通資訊站”App、“一戶通”App/網頁版或自助服務機。網上及自助服務機的繳費操作、四十七個自助服務機的設置地點、獲取繳稅憑據方式、查詢繳納狀態及年度定檢日期等,可瀏覽相關網頁。
車主繳納“行車稅”前,須先繳清車輛的交通違例罰款,以免因逾期繳納“行車稅”而衍生額外罰款和費用。另外,去年起已取消“行車稅”標誌(俗稱“稅圈”),車主繳納稅金後已無須領取以及張貼稅圈。
十七號前註銷車
如車主計劃於“行車稅”徵收期間取消車輛註冊,並希望當局於三月卅一日或之前移走相關車輛,須最遲於三月十七日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申請,並按時把車輛停泊在預約地點。四月一日起上述已取消註冊的車輛一經發現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地方可被檢控,以及被徵收倘有的存車費(按日計)和移車費。車主如選擇自行處理車輛(例如:收藏、殺車等),也可透過“一戶通”App/網頁版或親臨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辦理取消車輛註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