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中的《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一旦通過,涼茶將由“食安法”規管,不可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只能標榜保健作用。有業界認為,未必所有涼茶藥材都適合由“食安法”規範,為使監管更到位和保障大眾健康,需要篩選哪些藥材僅可在中藥房出售。
中醫生石崇榮表示,因地理人文關係,民間衍生出涼茶;又因涼茶有一定藥性,過去普羅大眾若無錢看醫生,喝一碗涼茶是很好的防病治病方法。涼茶現已漸漸變成一種保健養生飲料,估計法案通過後,不可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對涼茶店影響不大,亦相信政府會與業界溝通,規範出售茶名。
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供資料,本澳有約一百八十種中藥材用於涼茶配方,過往部分聲稱有治療及預防作用的涼茶會受“藥事法”規管。石崇榮稱,“藥事法”規定中藥材有毒性藥材、普通中藥材和藥食兼用三類,前兩者只可在中藥房出售;將來涼茶店供應的涼茶藥材,有機會撥歸屬入第三類,很大機會按“食安法”規管。
他認為,有部分涼茶藥材藥性較為寒涼,例如一些草藥類,未必全部適合由“食安法”規管。若把這些藥材歸入藥食兼用類,將來超市等處所亦可售賣,使其普及化或形成不同產品,擔心部分市民並不完全了解藥效,大量服用或不當搭配其他食材服用,可能對身體產生不良反應。故需要嚴格篩選哪些藥材僅可在中藥房出售,以便更加保障市民健康,也對業界較為公平,避免將來難以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