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使用退回款項 違者負民刑事責任
電子消費卡明起網上登記
經濟局、金融管理局和社會工作局昨舉行聯合新聞發佈會,公佈《消費補貼計劃》的登記、領取及使用詳情。計劃由明(十八日)起至四月八日接受網上登記,成功登記的居民可於四月十四日至四月三十日到選定的地點領取電子消費卡。
發佈會昨日上午十一時假中土大廈舉行。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辜美玲、經濟局長戴建業、金融管理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長李麗萍、以及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錦汶出席,向傳媒介紹並回應提問。
不得兌現無補發
戴建業表示,《消費補貼計劃》作為一項特別措施,特區政府向每名合資格居民發放一張金額為三千澳門元的電子消費卡,旨在提振本澳經濟,刺激內需,支持企業繼續經營,穩定就業市場。電子消費卡每日使用上限為三百元,不得兌換現金,使用期內不能充值,不能退卡返現,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不設補發,但可轉交他人使用。使用範圍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但不可繳付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信及視聽廣播、跨境交通等服務費用,也不可用於境外旅遊服務,包括簽證費、交通及住宿;醫療服務,包括中西醫、物理及針灸治療。賭場、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以及當舖也不可使用。違例使用消費卡須退回相應款項,違法者需負倘有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補貼未用歸庫房
對於消費卡推行成效及未來會否有下一波的消費活動?戴建業表示,《消費補貼計劃》推出目的是穩經濟及就業,需要社會共同努力,促進消費環境,未來會按部就班,留意抗疫情況再決定。如果居民所持消費卡金額在期內未有用完,有關補貼將會返還政府庫房,而消費卡在活動過後,居民可因應需要將消費卡當作澳門通卡使用。
金管局網站登記
劉奇峰介紹消費補貼登記及領取程序。他表示,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可於明日上午九時起,到澳門金融管理局網站登記;登記期至四月八日完結,現時金管局網站一小時可予廿五萬人次成功登記,若太多居民集中首日登記,有可能出現網絡擠塞,系統會提醒稍後再試,呼籲市民無須急於在首天登記;進入專頁後,市民需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並選取領卡的時間及地點。確認提交後系統會馬上顯示登記結果並收到短訊提示;澳門金融管理局、市政署轄下的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以及中華廣場綜合服務中心於日常開放服務時間內,可協助有需要的市民網上登記;未獲發身份證的嬰兒,父母須提出申辦身份證,且憑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相關收據,在登記期內到身份證明局進行登記。
代領須有授權書
領卡時,登記人須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正本;代領時,代領人須同時出示授權書、登記人及代領人的身份證正本,而授權書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考慮領卡人數較多,呼籲市民按選定的時間及地點領取消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