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公佈《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詳情,採先登記核實後領優惠,今年五月七日至十二月十日登記,五月廿四日至十二月十三日領取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立減額,使用期為六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
金管局網頁登記
行政會昨完成討論《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法規內容後,新聞發佈會隨即在下午四時在政府總部多功能廳舉行。經科局長戴建業,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劉杏娟,經科局產業發展廳長邱潤華,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長李麗萍等官員出席。
戴建業表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定於五月七日上午九時起接受登記,居民可到金管局網頁(www.amcm.gov.mo)登記,選擇實名認證的“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享受組合優惠。為方便居民,經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轄下的三個服務點,可供自助網上登記。參與計劃的金融機構合共九十一個服務點以及大西洋銀行總行,也可協助居民即場網上登記。
登記期長毋心急
完成登記並成功核實的居民,最快可於五月廿四日起領優惠。如居民選擇“移動支付”,消費優惠將自動存入居民指定的移動支付實名帳戶;如居民選擇“電子消費卡”,則可在全澳一百七十六個服務點拍卡領取優惠。
戴建業重申,該計劃網上登記期由五月七日至十二月十日,時間長達七個月,使用期由六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居民有充足時間選擇。呼籲居民先了解細節再登記,無需急於立即登記。到期而未使用的餘額將會退回政府庫房。
嚴查商戶亂加價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使用範圍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及停車場、公共咪錶,但要視服務提供者可否於六月一日完成系統更新;手機外賣平台也符合今次計劃的使用條件。至於外僱的刺激消費計劃,當局仍在研究,暫時沒有補充。
對於社會憂慮計劃導致部分商戶亂加價,戴建業強調,經科局及消費委會持續加強巡查,監察物價情況,每日有同事到商戶收集價格資料,至今巡查商戶七千間次,巡查商品七萬項;當局並要求零售商提供商品價格作為報備,至今已收集七十三萬項商品的價格。
失卡再登記補領
邱潤華表示,居民如選擇“電子消費卡”領取優惠,登記時在輸入個人資料後,可直接揀選消費卡。如卡已遺失需先向警方報失,再登記補領新卡;如從未領取消費卡,可登記領取新卡;新生嬰兒則可於辦理身份證時,一併申請領取新卡。補領及新領消費卡,可親身或委託他人代領,手續與去年相若。
日使用上限三百元
電子消費優惠的受益人為於登記期間內持有有效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每名受益人獲發澳門元三千元的消費扣減額度(即“立減額度”),可作為百分之廿五的消費支付扣減,並獲發五千元的消費補貼(即“啟動金”)。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三百元,立減額與啟動金須同時使用,故實際每日立減額的使用上限為一百元。
換言之,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透過“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居民每日最多可免費購買四百元的商品或服務。當“啟動金”用完時,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便可繼續享受七五折的立減優惠。當居民自行充值後,優惠使用不設每日上限。
使用電子消費優惠,支付扣帳全程自動化。每次交易後,在移動支付或消費卡的收據上,將顯示每次消費記錄和剩餘總額(啟動金及立減額),一目了然。
帶動80億本地消費
經科局長戴建業表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預算約六十億元,預計將可帶動八十億元本地消費,未來會適時檢討及向社會公佈計劃具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