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預計生效後,居民身份證的電子標識將率先應用於通關。
居民在“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生成通關二維碼後,可於兩閘門閘機自助通關,同時電子標識亦適用於人工通道及貨物通關。至於“一地兩檢”的三閘門閘機暫不適用,由於涉及與內地資料互通,需再與內地探討。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續審《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政府代表列席,閉門審議約兩小時。會後,一常會主席李靜儀、秘書宋碧琪介紹,委員會與政府就居民身份證電子標識的式樣及應用場景、安全性及個資保護作討論。電子標識方面,身份證明局負責透過統一電子平台發出居民身份證的電子標識,經公共實體或獲許可的私人實體以適當的設備查驗電子標識後,視為已符合出示或使用居民身份證確認身份的法定要求。
百八兩閘門機通行
她引述政府指,已製作身份證電子標識式樣,同時開發電子通關二維碼式樣。身份證明局已與保安部門溝通,在技術上已準備好,正處於測試。首階段將應用於通關,屆時居民可於“一戶通”生成通關二維碼,可於設有兩閘門閘機的自助通道過關,現有一百八十四條兩閘門過關設備。
政府代表稱,經小範圍測試使用,二維碼通關速度較卡式身份證通關“快少少”。法律建議,一部手機只能綁定一個電子標識,委員會關心居民的未成年子女的身份綁定。政府解釋,容許成年人為親生子女同一時間在手機生成過關二維碼,達至通關便利性。
僅輔助實體身份證
電子標識將顯示居民身份證的部分內容,包括姓名、證件編號、性別、出生日期、有效日期、卡面照片、居民身份證類別等。李靜儀引述政府強調,電子標識屬於一種電子身份,不是電子身份證,不能全面代替實體身份證,任何公共或私人實體必須接納卡式身份證,電子標識則作為電子身份證的輔助,居民仍須攜帶實體身份證。未來設途徑讓居民知悉哪些實體接納居民身份證的電子標識。
電子標識的安全性方面,電子標識屬於動態且具時效性,加入了五個動態防偽元素,包括動態線條、定時刷新(一般電子標識二維碼每五秒自動更新,用作通關的電子標識二維碼則每三十秒自動更新)、實時跳動的時間、不斷移動位置的身份證編號及日期時間、背景的浮水印文字。
遵個資法批讀資料
委員會關注三種取得身份證的方式,李靜儀引述政府解釋,無論哪一種取得方式,與現時使用實體身份證件的程序和規定一樣,須遵守“個資法”規定,確保證件使用的正當性及必要性。此外,獲許可的實體才能透過設備讀取到身份證資料,當局會根據實體業務的性質作事先審核,並非所有私人實體都會獲批,以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性。
法案建議在身份證晶片內加入配偶姓名的資料。李靜儀引述政府表示,當局每年收到約三千多宗公共或私人實體要求核實居民配偶姓名的請求,因此有需要加入配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