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放寬,各業“搶人”,盼抓住疫後“第一桶金”。有外僱中介表示,現時申請外僱比過往難,一來各業一窩蜂申請,審批外僱時間長;二來本地居民失業率雖回落,但始終未回復至疫前水平;三來外僱原居地如菲律賓也有設限,令申請外僱來澳工作不易。現時僱主由原居地申請一個外僱來澳工作,最快要四個月。
澳門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表示,申請外僱有三環節,勞工局、治安警、外僱原居地。現時在澳的兩個環節,處理過程比過往慢。如勞工局方面,處理僱主新申請外僱的“批文”(聘用許可),起碼要等個半月至兩個月才有結果,審批後又要在治安警申請工作證明。以往非專業人員,申請證明需七個工作天,現時起碼十多天。
相信是與疫後各業均需補充人力資源,一窩蜂申請有關。治安警對審批第一次入境來澳工作人士亦較審慎,如有否犯罪記錄等,有別於外僱續期的處理方式。
申逗留許可至少兩月
此外,《聘用外地僱員法》規範擬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須先取得“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並須從澳門特區以外地區入境,才可獲發“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續期情況除外。新法規範外僱入境亂象,但也令申請時間更長。倘外僱原居地沒有落地簽證如越南,申請逗留許可需至少兩個月。又如現時菲律賓領事館加強監管當地居民到外地工作情況,變相申請時間亦加長,約兩個月。
倘中小企疫下有交還外僱額予政府,申請外僱時間可縮短一半,但很多中小企沒有交還,抱着“明日就可復甦的希望”,結果大多是等到超過限期仍沒有使用而自動歸還,變相僱主再次申請時,政府亦會多重審核“配額沒有使用”等原因。
現時失業率雖有回落,但仍高企,未回復至疫前水平。種種原因下,僱主由原居地申請一個外僱來澳工作,最快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