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訊:經交通高等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共停車場車輛使用牌照稅監察系統於本月卅一日(周五)中午十二時正式啟用,該系統可在車輛進入公共停車場時,監察其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下稱行車稅)的狀況,處理逾期未繳納行車稅的車輛。
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徵收期於本月卅一日結束,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必須於限期內繳納行車稅,以免因逾期繳納而被徵收額外的利息、罰款及相關費用。
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車輛使用牌照稅的標誌(俗稱“行車稅圈”)已於去年起取消,局方會利用各種電子技術,於公共道路及公共停車場透過車牌識別與後台數據協助監察車輛繳稅情況,經過查證後向欠稅車主啟動處罰程序。
截至本月廿八日上午九時,仍有約三萬台車輛未繳納稅款,已繳納的廿一萬九千多台車輛中,近八成透過網上繳納。局方提醒,倘車主仍繼續使用車輛,須於本月卅一日或之前繳納“行車稅”,否則應辦理取消車輛註冊手續並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車輛停泊於公共地方而被檢控。逾期繳納行車稅,至少需繳付相當於欠稅金額三倍的款項,詳情可參考:mp.weixin.qq.com/s/ySmQzAd0B7HGmO5wal0yRg。
車主宜優先選用網上方式包括透過局方電子繳費網頁(epay.dsat.gov.mo)、“交通資訊站”App或“一戶通”App/網頁版,或自助服務機繳納“行車稅”,有關網上及自助服務機的繳費操作、四十七個自助服務機的設置地點、獲取繳稅憑據方式、查詢繳納狀態及年度定期檢驗日期的詳情,可瀏覽局方網頁及相關的繳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