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持續三年,去年十二月本澳經歷感染高峰後,近兩個月來疫情持續平穩。參考世界各地防控經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公佈由今日起調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在一般情況下,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士不要求佩戴口罩,若進入醫療機構、長者和康復院舍的人士(住院病人或居住院舍的服務使用者除外)、公共交通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機和乘客,則仍須繼續佩戴口罩;其他室內場所和交通工具,由主管實體根據當時的疫情、場所或交通工具內的空氣流通情況、人員數量和密度、活動性質和持續時間等因素,自行評估及決定是否要求進入場所或乘搭該交通工具的人士佩戴口罩;若要求佩戴口罩,應以適當方式公佈或通知。
其他場所按實際決定
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例如舉辦大型聚集活動、托兒所和非高等教育機構出現群集感染,或本澳出現流行高峰期時,主辦單位或主管實體應要求進入有關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當個人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樣症狀時亦應佩戴口罩;至於三歲或以下嬰幼兒進入任何場所可不必佩戴口罩。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若新冠疫情出現變化,會按實際情況再度調整室內場所佩戴口罩的要求,居民日常外出時建議應備有口罩,以便有需要時佩戴,並在家中儲備至少可供兩周使用的口罩,以備緊急之用;此外,若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流涕等疑似症狀應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檢測或到醫療機構接受核酸檢測,建議進行抗原檢測後在抗原檢測申報平台(https://app.ssm.gov.mo/generalrat)申報結果,一方面能記錄自身感染狀況,亦協助當局精確地監測本澳疫情。
倡外出帶備口罩應需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長者和慢性基礎病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後,早期症狀可能不嚴重,但有機會在數日後病情惡化,故應及時就醫。
非高教上課活動撤限
因應上述指引,教青局經與衛生部門會商及聽取教育界的意見,宣佈今日起,在一般情況下,非高等教育學校師生在上課或進行活動時(包括參與學界比賽及營會活動)不需佩戴口罩,高等院校參照有關規定執行。根據衛生部門的指引,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師生仍有需要佩戴口罩。
師生日常應備有口罩,若學校出現群集感染時,將按實際情況動態調整佩戴口罩的要求;此外,若個別師生出現不適或疑似症狀應自行完成快速抗原檢測,並建議在抗原檢測申報平台上申報結果,佩戴口罩,及時就醫和留在家中休息;跨境師生亦應留意及配合所在地區的相關措施。
幼兒入學面談毋須戴
另外,二○二三╱二四學年幼兒首次入學面談將於三月一日起陸續開始,家長及幼兒進入學校及面談期間不需要佩戴口罩;教青局提醒家長須留意學校通知的面談日期及時間,提早出門,倘幼兒身體不適或遇特殊情況應盡早與學校溝通。
社工局補充佩戴要求
社工局亦向受監管的社會設施及服務計劃,發出補充以下指引:
訪客在進入長者及康復院舍時,必須佩戴口罩;
托兒所、長者日間護理、家居照護、殘疾人士展能及職業康復等涉及個人照護、醫療護理及康復治療等服務項目的社會設施或服務計劃,工作人員在為服務使用者提供例如輔助餵食、更換尿片、協助沐浴、照料傷口、抽取痰液和手法治療等直接服務時,須佩戴口罩;
長者服務及殘疾人士康復設施應特別留意服務使用者的健康情況,因應情況提示及╱或安排有需要者在參與大型活動,或出入人多擠迫的地方時佩戴口罩;
社會設施倘出現群集感染,須按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工作人員、訪客及服務使用者在進入設施時佩戴口罩的要求;
日間、社區及臨時住宿服務設施倘發現服務使用者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流涕等流感樣症狀,應請他們佩戴口罩,並視乎情況要求及╱或通知家屬接回他們返家休息,同時及早求醫;
社會設施應繼續按照社工局發出的技術指引,常規儲存足夠數量的口罩及其他防疫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