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昨(廿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第一三四/二○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本澳今日起禁止進口源自福島縣、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埼玉縣及東京都共十個都縣的鮮活食品、動物源性食品、海鹽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製品、水產及水產製品、肉類及其製品、禽蛋等。
澳門海關表示,將嚴格執行行政長官相關批示,全面加強查驗進口本澳的貨物及各口岸入境人士,尤其對從日本乘搭航班入境澳門人士所攜帶的物品,提升檢查力度,防止有關食品流入澳門,維護居民健康。
海關關檢處代處長龔雄呼籲前往日本旅遊的居民,注意切勿攜帶上述禁止進口的產品回澳。另外,澳門海關建議居民及旅客應先了解物品進出澳門的規定,除了受《對外貿易法》規管,部分物品更須預先向權限當局申領證明書及准照。如有查詢或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致電海關熱線八九八九·四三一七。
澳門海關與市政署將持續緊密合作,加強巡查市內食店,檢查食品來源,以打擊收集、售賣及使用禁止進口食材的店舖或食肆,保障本澳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