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訊:截至四月十九日,約有一萬四千名僱主仍未為僱員繳納社會保障制度二○二二年第一季度強制性供款,約佔整體需繳納僱主的五成六。社會保障基金呼籲僱主及居民多採用電子渠道繳納供款或使用預約服務。
倡採電子渠道繳交
四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二二年第一季度供款月。按法律規定,僱主須在月內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
使用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沒有變動,或在指定期限內已進行僱員任職情況申報,可使用十二家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滙業銀行、廣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及立橋銀行)的自動轉帳、網上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中銀e道等電子渠道繳納供款及外聘費;至於未開通電子申報服務而當季僱員任職情況無變動的僱主,則可持憑單編號透過指定銀行櫃枱及部分電子渠道、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等繳款;其他僱主則可到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貼有社保標籤的自助服務機、上述所有銀行櫃枱及電子渠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等繳納供款。逾期繳納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不得補交。
社保基金呼籲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如需前往各服務點,亦建議使用預約及遠程取籌服務。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