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十四條規定,自三月九日凌晨一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長樂中路街道漢庭酒店(萬壽路地鐵站店)、中山門街道東新街一三○號小楊烤肉店、西一路街道東新街二五六號粵珍軒,碑林區文藝路街道文北二社區金色城市小區一號樓,蓮湖區紅廟坡街道金輝天鵝灣小區六號樓,曲江新區曲江池東路九八八號凱悅酒店、雅居樂社區翠竹園小區L3幢樓、萬科社區萬科城市之光小區十七號樓。
自三月九日凌晨一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十四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况,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一、四、七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雲南省臨滄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江蘇省連雲港市;上海市松江區、寶山區、閔行區、嘉定區;天津市東麗區;吉林省長春市;河北省邢台市;河北省石家莊市;甘肅省蘭州市。
自三月九日凌晨一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石羊街道天府世家小區、桂溪街道世龍公館,天府新區華陽街道四河社區四河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