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監督管理局今年一月正式成立。特區公報昨刊登藥物監督管理局通告藥品廣告諮詢委員會的組成,主席為藥物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國良。
五名委員包括藥物監督管理局註冊廳長;陸美娟,衛生局醫生或其代任人吳少芬;梁碧珊,消費者委員會代表或其代任人歐永棠;江瑞翎,澳門西藥業商會代表或其代任人陳家強; 關樹權,中藥業公會代表或其代任人黃健華。
並廢止公佈於二○二一年七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的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一四/SS/二○二一號批示。
法律規定,藥物監督管理局僅可接納已依法獲許可在本澳市場推出的藥品所屬的廣吿申請,藥物監督管理局長必須諮詢藥品廣告諮詢委員會的意見,所有藥品廣告必須取得藥物監督管理局長的預先許可後,方可對外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