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有兩種途徑讓醫生評估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表示,當評估醫生未能對是否適合接種疫苗作出判斷時,可轉介到疫苗接種評估工作組作進一步審議。
戴華浩昨於疫情記者會上介紹,第一種途徑是到本澳十八個疫苗接種站,直接接受醫生評估,符合系統認定的疫苗接種禁忌症時,評估醫生可即場簽發可暫緩或不能接種疫苗證明書;第二個途徑是預約到仁伯爵綜合醫院或衛生中心各類門診接受醫生評估,符合資格也可獲簽發相關證明書。
他指出,疫苗接種評估工作組由多名專科醫生組成,以會議及病例討論形式審議轉介個案,必要時會約見病人作進一步了解,一般兩周內會有最終判斷並通知當事人。如獲判定為可暫緩或不能接種,評估工作組會發出相關證明。
已發九百證明書
至目前為止,衛生局共發出九百一十三張暫緩或不能接種新冠疫苗證明書,當中公務員佔五百一十七張。最多的是孕婦,約佔總數三分之一。
戴華浩表示,大部分證明書經現場評估後醫生均可發出,但有部分醫生或未能判斷被評估人士是否適合接種疫苗時,會轉介到評估小組,甚至須再轉介至皮膚科醫生就診及接受相關測試等,需要一些時間。
不能接種新冠疫苗證明書是指擬接種人士接種疫苗後會有嚴重過敏反應,對此類人士開具的證明書屬永久性。而暫緩接種新冠疫苗證明書則具有期限,對象是正在接受化療的癌症病人、慢性病患者或孕婦等;以孕婦十月懷胎為例,證明書有效期會在孕婦生產後終止。
輕度過敏可接種
他又提到,一般要在接種首劑疫苗後,才可斷定接種是否有嚴重過敏,但對首劑疫苗過敏並非代表不能接種第二劑疫苗,輕度過敏亦建議接種疫苗,嚴重過敏才不能接種。但強調具體個案要具體分析,部分個案需經專科醫生評估。
至於疫苗成份方面,衛生局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新冠疫苗專頁內問題集第二點四題已詳細列出相關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