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現正制訂《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澳門餐飲行業協會表示歡迎,指目前外賣食品場所在本澳法例中非屬於必須取得飲料及飲食場所牌照的範圍,暫依靠營運者按照市場原則運作。喜見政府決心牽頭訂定相關法律法規,助行業規範發展。
申請扶助補貼奠基
協會會長李蔭良表示,長遠將外賣食品場所納入正式飲食場所範圍,確立微企存在價值,並提升各政府部門對外賣食品場所的重視程度,為相關場所今後申請官方支持、補貼等扶助措施奠定基礎。
但值得深思是,當前在電子外賣平台經營的非實體外賣食品場所(網店),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當中,“一店多開”是電子外賣平台一直為人詬病問題。去年有不法商人在不符合衛生條件的私樓廚廁內製作酸菜魚,並透過電子外賣平台上的網店出售,導致多人進食後不適事件。據稱該商戶肇事後,隨即關閉電子平台上涉事網店,並註冊另一個網店名稱繼續經營,相關案例不勝枚舉。
收付納入金融監管
綜觀本澳外賣平台大多是參考國內外成功案例而建立,與本澳相關法律法規存在較大落差,坊間直指外賣平台缺乏監管。因此促請當局在加快制訂《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進程外,多參考內地或先進地區經驗,部署或確立具前瞻性制度,與業界加強溝通,完善不足。
李蔭良提出以下建議,一是針對電子外賣平台經營的網店,納入要求登記的外賣食品場所範圍內,實名登記,避免“一店多開”;二是訂定或明確第三方電子外賣平台責任和把關範圍,對不作為平台依法追責;三是將電子外賣平台與消費者的電子交易,及為商戶代收/付等行為,納入金融監管範圍,避免資金操作不當、集資、拖欠商戶經營款項等不法、不良金融等行為。
規限送餐行車時速
同時希望當局與電子外賣平台加強溝通,對送餐人員行車時速作出規限和給予指引,並為送餐員配備攝錄鏡頭,另協助購買全額保險等,全面保障送餐員職安,也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