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疫情影響,為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今年繼續提早派發現金分享,今日起將分批向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分別派發一萬及六千澳門元。
自動轉帳寄支票
按時間安排,今日起將分批發放,敬老金受益人、領取直接津貼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及學生福利基金大專助學金受惠學生、領取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及撫恤金受益人今起自動轉帳;已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財政局發放退稅金或其他給付人士明日自動轉帳;殘疾津貼受益人後日自動轉帳;社工局經濟援助金受益人則於本月十五日自動轉帳。劃線支票於本月十九日起按年齡段分五周寄出,最遲寄出日期為五月廿一日。
居境外殘障獲發
受惠對象包括所有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均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滿五歲,屬第八╱二○○二號法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非強制性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情況者,只要領取上項所指身份證明文件,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現居於澳門特區境外並持有可續期澳門居民身份證人士,只要證明因長期臥床、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換領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亦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倘已遞交該等文件且去年亦領取了現金分享款項的居民,社工局獲授權可豁免該等人士再遞交有關證明,並根據受惠人去年遞交相關文件分析,經斷定毋須遞交新證據後,受惠人可領取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凡符合發放條件的澳門特區居民倘因死亡而未能領取現金分享款項者,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一十七條規定,在清算及分割遺產前由負責管理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查詢可登一戶通
居民可透過經現金分享計劃網頁:www.planocp.gov.mo的查詢系統,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資料,經核實後即可獲知相應發放狀況;亦可透過登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或使用身份證明局分佈於本澳四十多個站點的自助服務機,以身份證及指模驗證後,可即時得知發放狀況。
為配合計劃的執行,公眾如對本年度或過往歷年現金分享計劃有疑問或需要協助解決相關問題,可到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二樓的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現金分享計劃櫃位、致電熱線電話二八二·五○○○或傳真至二八二二·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