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茶是本澳市民日常的保健飲料。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及秘書馬志成引述政府代表稱,《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通過後,涼茶不能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的功效,否則不能在涼茶舖出售。
中藥材設有三類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與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及衛生局長李展潤等細則性討論《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閉門會議逾兩小時,政府代表說明立法政策取向等內容。
本澳所有中藥材設有三類,表一是毒性中藥藥材(中藥房專門出售)、表二是普通中藥材(中藥房專門出售)、表三是食用兼用或有其他用途藥材(非中藥房專門出售)。
可視功能性飲料
何潤生及馬志成表示,會上討論新法出台後對現有經營的涼茶、湯水及藥膳舖等帶來的影響,政府代表明確表示,涼茶、湯水及藥膳舖等不屬法案監管的中藥藥事活動場所。
雖然涼茶、湯水及藥膳是由食藥兼用中藥材製備,但只要相關產品包裝標籤無標榜預防及治療疾病,可視為功能性飲料及食品,即屬非藥物,會由“食安法”監管。監管實體會因應本澳實際情況,參考內地及香港,未來會聽取中醫藥團體的意見調整普通中藥材表。
禁標籤寫明治病
何潤生引述政府代表稱,涼茶文化是本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明確會保留;但涼茶是保健之用,比如清熱解毒,不可在包裝標籤上寫明治病,目前政府巡查本澳有一百八十種涼茶品種,有部分涼茶品種聲稱能治病甚至醫器官等,這些涼茶受本法律規管,需要有處方,政府將與中醫藥界了解哪些涼茶能在涼茶舖出售。
保市民用藥安全
何潤生又引述政府代表於會上介紹立法取向,政府代表回應稱,法案最主要希望就現行的整個中醫藥發展存在多方面不足進行立法,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一是現行中藥制度欠完善及行業停滯不前,法案將加入中成藥註冊及中藥製造管理制度,以填補第53 / 94 / M號法令的不足,完善現有製藥活動的監管外,亦配合國家粵港澳大灣區的惠澳措施,以及政府推動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推動本澳中醫藥行業的持續發展。
二是現行法令對中藥流通的管理制度不合時宜,法案將完善中藥進出口及批發場所和中藥房硬件要求,規範場所及中藥房技術主管的資格,並規範相關中藥取得、供應等,使整個供應鏈各環節的中藥質量及可溯性,保障市民用藥安全。
違法重罰起阻嚇
三是現行法令對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偏低,尤其針對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罰阻嚇力不足,法案將完善處罰制度,加重處罰金額,並設附加處罰,對涉及從事偽藥的嚴重行為,訂明相關刑事責任。
四是優化中藥專業服務質量,配合即將實施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當中的中藥師註冊制度,提高專業服務水平,確保市民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