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遼寧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二○年十二月廿四日下午六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遼寧省瀋陽市于洪區北陵街道華潤橡樹灣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另多地入境醫觀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截至昨日下午六時,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1.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
2. 成都市:郫都區的郫筒鎮(郫筒街道)、唐昌鎮、犀浦鎮(犀浦街道),及成華區跳蹬河街道;
3.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東寧鎮、綏芬河市;
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
5. 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
6. 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的先進街道、光中街道,瀋陽市于洪區的北陵街道、華潤橡樹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