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03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草案,有關法案已送立法會審議。
澳門面臨新冠肺炎所帶來的影響,中小企業面對的經營困境仍然不容忽視。
截至今年六月廿二日,“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共收到4,037宗申請,涉及的銀行貸款金額為53.54億元。其中,有539宗同時提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或“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申請,申請的信用保證金額為5.08億元,約佔“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申請的9.4%。由於有相當數量的中小企業冀以銀行融資方式取得應急資金,導致信用保證申請個案急升,預期特區政府提供信用保證的額度將於數月內用罄。
基於上述原因而評估未來情況,特區政府提出修改第5/2003號法律,建議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9億元增加11億元,調升至20億元;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金額上限由1億元增加1億元,調升至2億元。為此,特區政府承擔債務的總額上限將由10億元提高至22億元。有關建議可確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延續性,協助中小企業度過財政難關,加快經濟復元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