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日消息】有記者關注口罩棄置處理問題。山頂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重申,在一般情況下,任何人都要先洗手再脫下口罩,並避免觸摸到口罩的外面,棄置口罩於有蓋垃圾桶內,之後應再次洗手。
羅奕龍稱,口罩的後續處理會根據風險程度而有別,若屬於高風險人士,如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等,在醫院內會安排將用過的口罩放入裝有黃色垃圾袋的垃圾桶內,黃色垃圾袋代表有傳染性的醫療廢物,以免污染環境(黑色垃圾袋則代表一般醫療廢物)。一般居民則分兩種情況,若本身有呼吸道症狀,屬中風險,建議口罩以紙袋裝好後才棄置;一般居民的口罩只需放入一般有蓋的垃圾桶棄置即可。
羅奕龍提到,不論如何棄置口罩,澳門基本都以焚化模式處理垃圾,由於新冠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熱力會使病毒滅活,只要五十六攝氏度三十分鐘就可滅活,焚化爐高達八百攝氏度,足夠控制有關的風險。全球亦沒有通過垃圾處理而引起疾病傳播的報道。
至於本澳會否推出重用口罩?羅奕龍稱,重用口罩仍需分析,現時一次性口罩的供應足夠,未必需要推行重用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