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日消息】由政府“埋單”的電子消費卡推出後,居民紛紛出外消費。經濟局昨表示,消費卡啟用首兩日總消費金額高達一點二五億元,交易宗數九十二點九萬宗,平均每筆消費額為一百三十五元。與此同時,居民投訴商戶懷疑抬價個案大增,消委會稱兩日半共收到三百八十多宗投訴,當中超市最多人投訴,消委會已即時跟進,並加強巡查監察物價。
消委會處理百一宗
電子消費卡推出後,有商戶懷疑不合理抬價,全民罵爆,不少人向消委會投訴。出席疫情例行記者會的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表示,由五月一日至昨日中午,共收到三百八十多宗投訴,當中二百九十五宗經“WhatsApp報料熱線”投訴,八成涉及超市。消委會至昨日共處理一百一十一宗,亦有部分個案因投訴資料不齊全又或轉載網絡不明來歷照片,無法跟進。
標錯價優惠轉原價
他呼籲居民若要投訴,必須提供投訴的店名、內容及消費單據等完整資料,以便跟進。鼓勵居民可透過“澳門物價情報站”的網頁及應用程式,查看超市、街市鮮活食品、油價等物價資料及比價。
就商戶懷疑抬價的問題,消委會及經濟局解釋,經實地了解,有些是因為商戶人員工作量大標錯價,亦有超市把早前優惠價恢復原價,已要求商戶加倍留意,避免失誤。重申消費卡推出目的是提高居民購買力,盡快恢復經濟。商戶有責任保持穩定的價格,與政府一道同心協力做好今次的工作。
超市成為投訴之最,黃翰寧表示,一直有調查超市物價,並因應不同時期調整工作,自去年中開始,抽查對象增至四十四家超市共一百項產品;抽查密度由每月一次增至每周一次,近期增加不定時的巡查,包括周六日,一旦收到投訴會即時跟進,甚至作出勸喻或警告。目前超市的回應正面,很快作出改正。
自由定價難以強制
傳媒關注消委會跟進多宗個案中,究竟有多少宗屬違規加價,有沒有處罰?黃翰寧並沒有回應處罰宗數,指投訴價格個案的成因有不同,難一概而論,亦難定論有沒有違規,接到投訴後首要處理問題,盡量貼近市場價。他舉例,有兩家商戶的枇杷果差價約一倍、十多元,消委會介入後超市已即時下調價格。亦有超市一份燒鹹豬手標價高達三百多元,經調查發現是因工作人員計重時少按一個小數點,每磅七十七元變成七百七十元,因此售價為三百多元,消費者當場向超市反映問題,超市已即時更正價格,並沒有售出高價豬手,但不知為何相關相片會流傳上網。超市有不同經營策略可自由定價,加上澳門沒有法律強制價格,因此每項產品會有差價。消委會亦無法硬性規定價差。
不公開舖名留後路
被問及會否公開被投訴的商戶?黃翰寧表示,公開被投訴商戶好簡單,但要視乎公開後有沒有效果,根據過往經驗,“公開後會否乖啲?未必,反而不公開留返條路行,以後不夠膽,因為知道要惜身”。他稱,“消費者保護法”立法如火如荼,現正進行細則性討論,準備舉行技術會議。
超市餐飲消費最多
經濟局表示,根據五月二日消費卡交易資料顯示,主要消費的行業中超市佔兩成三,餐飲佔兩成二,其餘分佈在服飾、電器、零售、百貨、藥品、化妝品、便利店、家具、眼鏡等不同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