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卡昨日開始使用,很多居民紛紛用來購物。對於一些平日已接受澳門通卡的商戶,自然沒有問題。但由於很多小微企都是因爲當局推出電子消費卡才安裝卡機,兼且之前沒有試用,至昨日啓用時顯得手忙腳亂,忙中難免有錯。
有居民表示,見到街市的攤販受人手所限,旣要將貨物交給顧客,又要兼顧“嘟卡”,顯得有點手忙腳亂,以致檔前常聚集一批客人。至於街邊小販,同樣是首次用卡機,兼且個別小販年紀不輕,不易熟悉卡機運作,甚至出現不懂“嘟卡”的情況,要勞煩旁邊的小販幫助。
在如此混亂的情況下,出錯難免。有居民發現,購買了數十元的物品,攤販卻錯手按多了個“○”,結果變成數百元。亦有店舖一件貨品重複過機收兩次錢。幸好查看收據發現有異,才得以改正。爲此,居民使用電子消費卡時切記要取回收據,以免爭拗。
另外,居民消費時也宜留意,倘只是一元數塊,還是付現金方便。畢竟目前很多商戶未熟習使用卡機,隨時爲了過機而耗費時間。亦有商戶表示,消費二十元以上才可使用消費卡,因爲收據的紙張也是一項成本支出,若一元八塊也要出一張收據,反會加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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