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日消息】對於僱員援助金額的發放形式及程序?財政局長容光亮表示,受惠人不需要自行申請,當局會運用正式官方資料,例如納稅人申報資料、報稅資料作審核基礎,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作為“切割期”。當局參考現金分享的經驗及數據,將透過自動轉帳或支票發放援助金。
容光亮解釋,“切割期”為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原因是基本上所有稅務申報,例如所得補充稅、職業稅都是三月三十一日作限期遞交,當局會以這些資料作為審批企業、受僱、自僱人士的資格,處理後資料會送交澳門基金會,坦言是希望手續盡量便民,無須一窩蜂申請。若要查詢自己是否符合資格,會開放自助服務機或網上查詢,強調只可查詢是否能獲補助,而不會披露其他資料。
轉帳或支票發放
至於發放形式?他稱,無論是審批、發放都一定要快捷、經濟和有效。根據以往經驗,現金分享計劃發放上已存有良好數據,現有約六成半居民選擇銀行過帳,當局會透過自動轉帳方式發放補助,其他則會透過支票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