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譚偉文回覆議員林倫偉關於光污染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環保局一直留意鄰近地區光污染的最新管制情況,本澳現行《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控制指引》已與鄰近地區的相關標準相若。另外,當局計劃明年展開光污染管制措施的研究。
譚偉文指出,政府已參考鄰近地區經驗推行污染者自付的措施,如即將生效的《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同時做了不少工作減少光污染,如○八年起在深夜關閉三條大橋的裝飾照明。但推行任何政策前必須經深入討論,尋求社會共識。故關鍵仍是全社會願意改變既有習慣,從源頭減少污染。政府已持續開展宣傳教育,並期望民間團體和企業共同積極參與,令效果更為彰顯。
環保局已應發牌及批則部門要求,將光污染控制指引加入廣告及發光設施的發牌或批則要求中及提出意見。局方也正與酒店企業商討加強落實光污染控制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