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0年11月14日
海關總署公安部回覆澳區全國政協陳明金提案
廿四小時通關須粵澳深入探討
【本報消息】國家公安部已經提出內地居民往來香港、澳門證件實現電子化的 方案,並獲港澳兩地有關部門支持。至於廿四小時通關問題,粵澳經研究後決定,待拱北口岸改擴建工程完成基建後,再探討口岸延長開放時間,如確需廿四小時開 放,還需中央批准增加口岸查驗人員編制後實施。
大規模建設口岸
國家海關總署答覆全國政協澳區委員陳明金於今年“兩會”期間提出關於加強 珠澳口岸建設實現通關便利化的提案時表示,國家和廣東省政府近年大規模投資和改擴建幾個主要口岸:二○○九年十二月完工的橫琴口岸貨運通道,投資一億一千 三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使通過能力從原來的每日四千架次增加到每日一萬架次;拱北口岸改造工程已動工,一期工程將於二○一一年八月投入使用,投資三億 二千七百萬元,屆時人員通過能力從每日十五萬人次提高到卅五萬人次,二期工程完成後將達五十萬人次;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的改擴建工程也在積極籌備中。 港珠澳大橋的建設已經國家批准動工,粵澳兩地政府也在積極研究灣仔海底隧道工程,兩項目都涉及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問題。
關於改革珠澳口岸查驗模式,例如是“兩地一檢”或“單邊驗放”,都需要內 地和澳門特區通過立法或簽訂相應的協議,授權對方查驗部門依據本方的法律履行職責。海關總署坦言,基於兩地法律不同,查驗部門履行的職責、查驗目的、查驗 重點均有差異,由對方查驗部門依據本方的法律履行職責會導致適用法律衝突,故建議由兩地相關部門和澳門特區政府共同研究可行性。
須符合整體利益
至於廿四小時通關問題,海關總署透露,粵澳雙方口岸就延長通關時間已多次研究,決定待拱北口岸改擴建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完工後,再深入探討,根據口岸高峰客流的特點提出合適的通關時間。如確需廿四小時開放,還須報中央政府批准增加口岸查驗人員編制後實施。
海關總署指出,口岸是否廿四小時通關,不僅要考慮方便部分旅客往來,還要考慮口岸運營和查驗單位執法成本。因此,粵澳兩地政府在提出申請和中央政府在審批過程中都會從整體利益出發,充分考慮各種因素,以達到口岸和社會效益最優的目的。
答覆也附有國家公安部關於加強口岸通關自助設施建設問題的回應。公安部透 露,正研究為內地居民簽發電子往來港澳證件的方案,並已就該方案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出入境管理部門溝通,獲得他們支持共同實施方案。往來港澳通行證電子 化方案的實施,將在目前自助通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內地居民自助通關的人員範圍,解決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通關速度慢的問題,提高珠澳口岸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