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諮詢總結報告提及,“實名制”義務同樣適用於向公眾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實體,即提供如WiFi-Go等實體亦在適用範圍內。昨日政府代表指有WiFi-Go“實名制”按SIM卡分類,具體如何操作有待解畫。
規範不包括旅客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表示,接入有關公共網絡是否需實名制,以SIM卡為基礎考慮,若是由澳門網絡營運商發出的永久卡或預付卡,客戶接入由本地網絡營運者提供的WiFi-Go時,都需要提交如身份證等真實資料。若非使用SIM卡連接WiFi-Go,就未必屬規範範圍,旅客由於屬免費範圍,也不包括在內,日後會有更具體的指引。
具體操作待解畫
WiFi-Go作為由澳門政府於公共地方向市民及旅客提供的免費無線寬頻互聯網接入服務,卻需要按SIM卡決定是否“實名制”?被追問有關用戶操作及影響時,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僅稱會記錄有關問題,以反映給相關技術部門作補充。